丹东发布重磅人才新政,鸭绿江英才计划
7月14日,在上海召开的辽宁(丹东)科技招商推介会上,《关于实施“鸭绿江英才计划”推进丹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正式对外发布。
作为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又一重大人才政策,《若干政策》围绕人才“引育用留”4个方面制定了10条27项具体举措,这也是到目前为止,我市含金量最高、支持力度最大、针对性最强的人才政策。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把高层次人才引进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全方位、多层次推动人才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此次新政的出台将更好地赋能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数字丹东、智造强市添加新的引擎。
人才引进方面
实施“鸭绿江英才集聚计划”和“鸭绿江英才储备计划”,聚焦“老原新”产业“带土移植”高水平团队,吸引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名校优生”来丹回丹就业创业。
人才培育方面
通过实施“鸭绿江英才培育计划”和“鸭绿江英才就业计划”,重点对“市级优秀专家”“丹东工匠”“丹东农艺大师”“丹东名师”“丹东名医”等行业人才队伍进行培育。
一、实施“鸭绿江英才集聚计划”
聚焦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仪器仪表、专通用设备、纺织服装产业数字智能化改造升级,特种矿产品、农产品、水产品资源绿色化精深加工,电子信息、满族医药及健康、防护纺织、新材料规模化创新发展,以“带土移植”集聚高水平团队。每年支持10个带项目、带技术来丹或在丹开展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问题或创办科技型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的高水平团队,给予技术攻关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最高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科技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最高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优先申报国家、省重大人才项目计划。
二、实施“鸭绿江英才储备计划”
积极储备博士、博士后和名校优生等优秀人才。对各类用人主体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3年期每人每月元工作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开展“名校优生直招”行动,每年拿出个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直接聘用”的方式引进全国“双一流”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普通高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实施“鸭绿江英才培育计划”
加强对现有人才进行统筹培育评价管理,重点对5支人才队伍进行评选奖励:
1.“市级优秀专家”。每3年评选10名在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创新成果的优秀专家,给予每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和每月元工作补贴。
2.“丹东工匠”。每2年评选一批践行精益求精工匠精神,勇于攻克技术难关、善于传技育人的能工巧匠,给予每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
3.“丹东农艺大师”。每2年评选一批懂三农、懂市场、懂管理,能够扎根农村干事创业的乡村振兴人才,给予每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
4.“丹东名师”。每3年评选一批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每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
5.“丹东名医”。每3年评选一批长期从事公共卫生和临床工作,医术精湛、医德高尚,为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学科发展作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人才,给予每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实施“鸭绿江英才就业计划”
聚焦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推进建立“订单、冠名、定向”等校企联合育人和现代学徒工作机制,靶向培育技能人才,促进职业院校学生留丹就业创业。对效果突出的,根据每年留丹毕业生人数增长情况,给予学校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根据企业引进培育技能人才情况,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师(名师)工作站建设,对获评省级以上的,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的20%为人才及团队的一次性奖励,80%为项目资助)。
五、建设创新创业平台
每年支持5个新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最高万元资助经费;每年支持5个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星创天地等科技创业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经费;对新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给予最高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建设柔性引才平台
实施“专家特派行动”,立足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每年选聘5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赴县(市)区开展指导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工作保障资金支持;持续发挥“鸭绿江之友”院士专家联谊会高端人才智力“桥梁纽带”作用,每年支持10个新建实质性院士专家工作站和联系点、“候鸟”人才工作站,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资助;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在域外先进地区建立离岸研发平台或孵化器,对科技成果和核心技术在丹转移转化的,其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参照在丹工作给予政策支持。
七、建设学术交流平台
鼓励支持在丹举办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学术交流活动和各类大赛或展会,按照会议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专业论坛永久落户丹东的用人单位,给予最高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设立的省级以上学会组织,作用发挥突出的,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完善职称评审制度
有序放开用人主体人才评价权,行业领军企业可自主评审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中高级职称;开通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对新引进的高精尖缺人才,按照规定可直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组建县域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职称评定委员会,为县域双创专业技术人员评定职称。
九、提供财税金融服务
落实好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收延期缴纳及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财税政策,对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所支付的奖励和劳务报酬,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劳务报酬(包括工资薪金等各类劳动报酬)不计入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对在丹转移转化科技成果、领衔创办创新型企业的,对接省“人才贷”“人才投”提供人才项目融资服务。
十、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建设专家公寓,为高层次人才在丹工作期间提供住房保障;全职引进青年拔尖以上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信息采集、落户登记、就医体检、休假疗养“一对一”预约专属服务,其配偶按原工作单位性质给予对应安置,其子女可享受一次自主选择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待遇。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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